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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浏览次数:

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学院近期拟将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集中专门教育,重点开展党性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性修养,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毕业班党支部应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系列活动,创新毕业生党员教育形式,开展一次毕业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会”、专题党课、毕业生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毕业生党员的政治意识、身份意识和廉洁意识,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在后续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持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爱国荣校教育

党支部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领航,激励毕业生党员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激发毕业生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新岗位上继续秉承“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努力成长为有用之才和栋梁之材,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党支部强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和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引导毕业生党员遵守党规党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文明安全离校中争作表率。要求毕业生党员积极参加转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教育

党支部应准确统计本支部2024届毕业生党员数量,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党员全面把握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和具体要求。特别是要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毕业生党员因转移组织关系不及时,成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开展反面案例剖析,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教育。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225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内、省外党组织均可以使用“党员e”—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dyejia.cn)办理网上转移手续,无需使用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要确保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已提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党费应交至申请转出当月。

对于接收单位党组织无法进行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可采用线下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即离校前向所在党支部申请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支部应根据《厦门大学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附件1)和毕业生就业计划,指导、督促毕业生党员与就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签署《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附件2),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台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往家庭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未及时申请转出组织关系的,请支部书记向分管毕业生的辅导员和党务秘书报告

3.加强毕业生党员跟踪联系

党支部应指导毕业生党员及时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进行线上接转的毕业生党员,要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办理和确认网上审批程序。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在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后,要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拍照发给党支部书记,再由党支部书记发给学院党务办公室。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详细填写在线表格《附件3. 厦门大学2024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https://docs.qq.com/sheet/DVHF4RndRS2NIdFR5?tab=BB08J2

毕业生党员因个人组织观念不强等原因,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或遗失的,党支部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视情况予以补办。毕业生党员档案将连同其他人事档案由辅导员寄往就业地。

(二)做好延期毕业学生党员管理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前,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党员实际,将他们编入正常运转的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对于延期毕业的预备党员,要按照规定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后,应及时申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经所在学院党务秘书(组织员)在《离校通知单》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三)做好因私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毕业生党员应在因私出国(境)前(一般指持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然后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手续。在国(境)外超过5个月及以上的,回国(入境)后应及时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对于因私出国(境)后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处置。

(四)做好违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党员的处置工作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毕业离校后,拒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置。

三、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及交接工作

1.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根据其预备期表现情况,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离校时间距离入党时间或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单独出具一份考察意见,内容及时间填写至离校当月,由党支部加盖公章后,随党员材料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教育。

2.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对其继续培养考察至毕业当月,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完整。离校时间距离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6个月的,继续在考察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意见,内容及时间填写至毕业当月。截至当下发展阶段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发展党员材料按要求整理清楚并归入学生档案。

3.对于在校期间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入党申请书,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等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档案转递过程中,应对发出的党员档案材料登记备查,完善档案交接手续,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严禁毕业生党员本人自带党员档案材料。


附件1 厦门大学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doc 

附件2 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2024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x 

附件4 厦门大学2024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知.docx



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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