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优化自行采购备案和自行采购申请流程,理清不同平台的使用范围,明确对报销流程及材料的要求,学校资产处研究起草了相关实施标准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具体实施对应表》。现就相关材料征求学院教职员工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6月8日前反馈。
联系人:陈珊珊 邮箱:38600462@qq.com
附件:《自行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rar》
医学院资产与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