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聘任办法》有关规定及学校通知,现将2023年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校内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近五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申请人(校内人选)应担任教授职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岗位档次为教授四档或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达到教授四档以上要求,并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5)取得其他同等成就的人才(需由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认定,并附书面意见)。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于2023年11月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院人事办公室(电子版至yxyrs@xmu.edu.cn,纸质版至爱礼楼204室):
(1)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请人证明材料(电子版,分类后放置同一文件夹或整合为一个PDF文档);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4)评审信息表(电子版);
(5)3篇代表作全文(电子版);
(6)所在支部书记撰写、签字的考察意见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遴选推荐。学院经单位聘委会提名、单位党委考察后,确定拟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确定等。
当年度进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经单位聘委会提名后,可作为南强重点岗位教授推荐人选直接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三、支持措施
学校提供教授五档岗位校内岗位工资,首聘期(五年)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四、有关要求
对于拟依托“取得其他同等成就的人才”条件推荐的人选,需由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对其代表性成果是否符合同等成就进行认定;获得教授委员会的同意票数应达到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联系人:毛雅婷
联系电话:0592-2184469
附件1 南强重点岗位教授申请表-校内人选.xlsx
附件2 证明材料清单-校内人才.docx
附件3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xlsx
附件4 评审信息表.xlsx
附件5:考察意见表(校内人才).xlsx
人事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