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OA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医学院今年共分配到7个指标,其中教学类2个(工行奖1、大北农奖1),科研类2个(大北农奖1、曹德旺奖1),管理类1个(龙胜达奖),专技类2个(建行奖1、龙胜达奖1)。
此外,“田昭武学科交叉奖”“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 “萨本栋讲座教授奖教金” “葛家澍奖(科研奖)” “林祖赓青年科技奖(科研奖)”“葛文勋奖教金”“中国电信天翼奖教金”“柳玉滨青年科研奖”“谢正赞体育奖教金”“邓子基数字经济交叉突破奖”“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教金”等专项奖教金可由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推荐、校专项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后,提交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评定。
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取得显著业绩,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教学类、科研类奖教金评选坚持教学、科研相促进的导向。参评教师应完成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独立讲授一门2学分课程或联合授课学时达到32学时以上。“南强杰出贡献奖”“葛家澍奖(科研奖)”“田昭武学科交叉奖”不受此限制〕。其中,参评教学类奖教金的教师还需取得科研工作业绩,参评科研类奖教金的教师承担的科研经费需达到所在单位根据学校下达任务分配给相应职务教师的要求。
2.原则上应连续在校全职服务不少于三年,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南强杰出贡献奖”“葛家澍奖(科研奖)”不受此限制〕。
3.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4.曾获校奖教金、宝钢优秀教师奖、卢嘉锡优秀导师奖者,须间隔两年(即2021、2022年未获奖)且取得新的成果或业绩方可参评。曾获“葛家澍奖(科研奖)”“林祖赓青年科技奖(科研奖)”,须间隔五年,且取得新的成果或业绩方可参评。
5.符合相关奖项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谢正赞体育奖教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教金”优秀科普人才奖不限岗位类别外,教师参评教学类、科研类奖项,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教科辅类奖项,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评管理类奖项,辅导员参评“中国电信天翼奖教金”。
二、申报流程
1.参评专项奖: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登录人事信息系统(http://hr.xmu.edu.cn/webhr/),填写工作业绩简介(不超过300字)、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PDF文件)和推荐表(PDF格式,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签章)。其中,参评“田昭武学科交叉奖”还应上传近五年发表的5篇代表性论文。。
2.申报其他奖项的教师按以下程序申请:
(1)教师通过人事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已进行近2年业绩成果采集且已通过审核的教师,如无新增成果,可登录自助端“荣誉奖励-奖教金申请”之流程,选取教学、科研等业绩和成果作为参评信息,并填写奖项名称、类别、工作业绩简介等栏目后网上提交。
尚未进行成果采集或需要更新成果的教师,先登录自助端“个人信息维护”之流程采集近2年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经各单位教学、科研、研究生等秘书网上审核后,再进入上述“奖教金申请”之流程选取成果,网上提交。
(2)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自助端“荣誉奖励-奖教金申请”之流程填写参评奖项名称、类别、详细业绩和成果介绍(不超过1000字)、工作业绩简介(不超过300字),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PDF格式)。
近2年业绩成果时间说明:授课自2020-2021年第二学期起算,至2022-2023年第一学期截止;教学其他业绩、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自2021年1月1日起算,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下同。部分奖项涉及需填写近3年或近5年成果,依此类推。
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田昭武学科交叉奖的老师请另外提供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至医学院人事办邮箱yxyrs@xmu.edu.cn.
2.本科生联合授课的老师请根据附件6模板,提供联合授课证明,送教务办审核确认后(需签字、盖章)再扫描作为附件提交至申报系统同时抄送医学院人事办邮箱(yxyrs@xmu.edu.cn)。
3.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的教师、育人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在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4.2020年1月1日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发生教学事故、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或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评奖的,学院不予推荐。
申请者请于3月6日前完成成果采集,3月8日前完成奖项申报;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至学院人事办(爱礼楼204室),中共党员由所在支部撰写,非党员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撰写。
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办公室,电话:2184469。
附件1.2023年奖教金设奖项目汇总表.pdf
附件2.奖教金评选办法.zip
附件3.2023年部分奖教金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4.专项奖推荐表.zip
附件5.个人填报、秘书审核指南.zip
附件6.本科生联合授课证明(模板).doc
医学院人事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