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2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及《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厦大招考〔2023〕22号)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就我院2022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需自行完成“人脸识别”核验:
核验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依托手机云闪付小程序“厦大数字校园卡”相关服务实现,请各位新生自行下载程序于10月15日17:00 前完成核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二、新生需提供学术诚信核查材料:
1.各新生需在10月15日17:00 前提交本科教育以来至入学前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复印件,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无论有没有发表过成果,学术诚信承诺书都要提交(详见附件3、4,国内生填写中文版,国际生可填写英文版),交给医学院研究生办(爱礼楼213室)叶老师。
2.学术成果复印件的要求:①学术论文:刊物封面、论文首尾页;②出版的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封面、目录(含版权页);③已获得的发明专利:专利授权书;④其它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参照以上三项提交。
3.研究生办对研究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复印件进行核对,承诺书、成果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三、新生需提供导师关系确认材料:
请填写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确认表》(附件5),提交导师签字后,在10月15日17:00之前交给医学院研究生办(爱礼楼213室)叶老师。研究生秘书将根据导师申请确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确认师生对应关系。
新生资格复查是项严肃的工作,对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复查不合格拟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由所在学院(直属系、研究院)或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学校研究决策。
如遇问题,请咨询研究生办叶老师,联系电话:2181505。
附件: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厦门大学2023级新生“人脸识别”核验工作说明.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中文版).docx
附件4. 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英文版).docx
附件5.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确认表.doc
医学院研究生办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