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2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医学院本次分配名额如下:
光华二等奖学金(2500元):学硕1名,博士1名。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
3.《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20日(周四)下午17: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材料提交至医学院成义楼526办公室易老师处,电话2188690。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均一式一份)
1.只有录入到研究生系统中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需先经导师,再经易老师审核);
2.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宝钢奖学金的请按照宝钢奖学金的特殊要求提交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3514822@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
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自行到翔安或思明校区的学生事物大厅自助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从研究生信息平台系统中打印出来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只有在研究生信息平台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信息平台中完成信息填报(一定要准确选择刊物分区),需先经导师,再经易老师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四、特别说明
1. 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8年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3. 往年参评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在本次校级奖学金中不得重复使用。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5.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增刊、论文摘要、给编辑的信、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2018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定附件.zip
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