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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27日浏览次数: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组织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具体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研究生暑期学校
    3
.暑期学校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下拨第二次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三、工作安排
 1
.项目负责人撰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
.所在学院(研究院)对暑期学校工作方案认真审核,并提出

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主管校长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201859日(周三)前向医学院研究生部提交《2018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2018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3514822@qq.com,纸质版提交到医学院成义楼526办公室。
     五、结项提交材料

 1.暑期学校总结一份,含暑期学校概况、主要工作取得成效、意见建议等;

     2.暑期学校讲座(授课)信息一览表;

     3.国(境)外学员、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4.研究生签名登记表、研究生学习小结集一册;

     5.暑期学校活动相关图片、课程资料等。

  

开展暑期学校是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强化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今年的暑期学校。鼓励各单位在总结往年暑期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暑期学校形式,丰富和拓展暑期学校内容,按照“一院一品牌”思路打造具有本学科特色和富有影响力的暑期学校。

联系人:研究生院 马老师 2181421 

医学院   易老师 21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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