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经研究,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举办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具体参见《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 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下拨第二次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综合办学经费卡,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撰写《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申请书》。
2.所在学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2018年5月8日(周二)前向医学院研究生部提交《2018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2018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信息一览表》 (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3514822@qq.com,纸质版提交到医学院成义楼526办公室。
五、结项提交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总结一份,含论坛概况、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进一步改进设想等;
2.参会专家和学生论文集一本
3.论坛(会议)信息一览表;
4.国(境)外学员、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5.研究生签名登记表、研究生参会论文集一册;
6.论坛(会议)现场活动相关照片若干张等。
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是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强化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今年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鼓励各单位在总结往年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形式,丰富和拓展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内容,提升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层次和水平。
联系人:研究生院 马老师 2181421
医学院 易老师 21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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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