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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校庆期间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8日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2018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我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参见《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附件),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医学院评奖办法计算分值。

医学院分到的18个名额如下:

鹭燕奖学金

黄仲咸奖学金

3000

3000

/

  1

2

4

2

/  

  

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

厦航奖学金

3000

5000

/

1

2

1

2

2

  

福建农信“福万通”奖学金

5000

  1

/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各单位在评选时有需要在硕博之间调整名额的,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3个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各单位必须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和《厦门大学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均一式一份,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以下面要求的为准)

1、申请三大奖的研究生提交 《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交电子版、纸质版),《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交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yaugust@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三大奖)及证明材料;

2、申请其他校奖的研究生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yaugust@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校级奖学金)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纸质版)。

特别强调:

1.没有单独一作的JCR一区一作文章或者专利证书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三大奖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有申报三大奖的同学请交材料之前提前联系医学院研究生秘书易老师备案。

2.获得过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7年国家奖学金、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17年下半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8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18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获得本次校级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8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8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JCR最新分区参照研究生院JCR分区查询网址(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962.html);

增刊、论文摘要、给编辑的信、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以上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2018313日(周二)下午1700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成义楼526办公室。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和《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厦大医研〔201504号)执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20142月新制订或修订的奖学金评审办法,请见附件7。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经办老师:易老师 电话:2188690

 201803附件.zip

  

                                            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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