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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及“南强优博计划”导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6日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厦大医研〔202202号),现开展我院2023年申请招生研究生导师名单及“南强优博计划”导师名单报送工作,流程如下:

一、导师申请

1.2023年拟招收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应提出招生资格确认申请,填写附件67,并汇总至各系、部、附属及教学医院负责人处,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办(申请材料由各单位汇总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

2.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按照附件4表格的要求填写材料,由申请人或填表人提交至医学院爱礼楼213办公室,相关电子版材料按照附件5的要求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提交时间截止至426日,此日期之后获得的成果不予统计)。

二、学院审核

1.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

2.按照《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厦大医研〔202202号)审核申请人条件。

3.申请招生的临床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附相关证明。

4.年龄审核原则

1)已退休教师不再招生。

2)申请招生的导师,至202373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超过58周岁的导师申请招生,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符合《厦门大学延长部分教授退休年龄实施办法》(厦大人〔201997号)中规定的延长退休条件。

②科研能力强、经费充足,应受聘教学科研岗位且现聘期岗位档次为教授三档及以上。对经学院聘委会审核确认达到教授三档及以上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要求者,可视为同等条件予以认定。

③受聘我校临床教师职务,职称为教授或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职称(即包含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等)。

④受聘为我校名誉教授、杰出访问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驻校名家、业界名家、业界专家等非全职教师,且处于聘期内。

超过58周岁的教师申请招生,应确保能够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团队支撑。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学院(研究院)年度招生计划,对申请人进行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的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及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26号前,将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tianhuimin@xmu.edu.cn

1.医学院2023年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医学院2023年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医学院2023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首次申请招生的临床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PDF

5.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申请表-学院教师用(纸质版)

6.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申请表-临床教师用(纸质版)

7.医学院2023南强优博计划导师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负责核查研究生导师在岗情况,已经离职或脱岗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填入汇总表,并应在第一时间与研究生办联系报备。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审核的临床教师需附教师资格证证明,2021年及之前已经审核通过的临床教师无需再次提交。

3.相关附件材料以邮件发送。

 

 

医学院研究生办

202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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