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对一项拟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公示如下:一、转让类型:专利申请权转让
二、拟转让中国专利申请名称;专利申请号:
一种眼用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810063904 .7
三、拟转让PCT国际专利申请名称;专利申请号:
Ophthalmic 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for And Application Thereof;PCT/CN2019/072664
四、发明人:刘祖国、赵玉芬、张晓博、黄彩虹、吴漾、唐果、刘艳、许鹏翔
五、拟受让方:盛元医药广州有限公司
六、转让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自公示起始日起,公示期为十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项目转化的相应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合同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异议书应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进行转化。
联系人:瞿老师
电子邮箱:cgzh@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181139
附件:异议书(格式文本)
厦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0 年6 月1 日
异议书
异议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
年 月 日,学校公示了专利名称为 ,专利号为 ,发明人为 ,转让价格为 ,拟受让方/拟合作方为 的拟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经异议人了解:该项目中 不符合 要求,现提出异议,希望中止该项目执行。
事实及理由:
事实部分 ,以上事实有下列相关证据证明:(结合附件所列证明文件);
理由部分:(陈述相关理由)
不符合 第 条相关规定;
有可能损害学校或其他第三人利益;
其他理由 。
附件:相关证明文件
异议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一种眼用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