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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1日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发布的《厦门大学关于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将医学院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1. 学校通知

厦门大学关于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s://moa.xmu.edu.cn/sys/news/sys_news_main/sysNewsMain.do?method=view&fdId=189426572adc8d8432b715348628c71e&s_css=default

2. 申报范围

准聘制教师(不含支持期内的南强青年拔尖人才)

3. 医学院2023年长聘岗位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31日前)

1711日至717 完成受聘准聘岗位以来暂未审核的教学、科研、其他业绩成果采集并提交审核;

2717日至721 学院各部门秘书集中审核业绩成果;

3727日前 申请人登录招聘系统申报长聘岗位。(http://jobs.xmu.edu.cn/

4810 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

第二批次(1231日前)

1121日至1210 完成受聘准聘岗位以来暂未审核的教学、科研、其他业绩成果采集并提交审核;

21211日至1217 学院各部门秘书集中审核业绩成果;

31225日前 申请人登录招聘系统申报长聘岗位。(http://jobs.xmu.edu.cn/

4123124 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

学院将于20238月、20241月分别安排一次聘任报告及代表作送审。

4. 提交材料

准聘助理教授提交合同期内发表(出版)的3篇(部)个人代表性学术成果,准聘副教授提交合同期内发表(出版)的5篇(部)个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聘任系统中需上传原文全文附件并注明)。需缴交评审费2500/人。

申请者都需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和党支部共同出具的同意申报的考察意见(附件),具体考察流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飞榕

联系电话:0592-2184469

联系邮箱:yxyrs@xmu.edu.cn

特此通知。

特别提醒

1. 职务聘任业绩要求参考《医学院专任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2. 关于限次申请说明:

准聘助理教授的每个合同期为三年,总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六年。总合同期内,可享有两次申请长聘副教授岗位评估的机会。其中,在首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时可享有一次申请机会,第二次申请应间隔一年以上。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经本人申请、单位聘委会同意和学校批准,可在首个合同期第二年结束时提前申请长聘副教授岗位评估。申请次数的计算以申请材料提交校外同行专家评审为准。

准聘副教授的合同期为五年。在合同期第四年结束时启动长聘岗位评估工作,准聘副教授提出长聘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申请。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经本人申请、单位聘委会同意和学校批准,可在合同期第三年结束时提前启动长聘岗位评估。

3. 为了节约审核时间,请各位老师在提交教学课程信息时,尽量整合提交,不要逐条提交;教学科研成果采集请按附件要求进行。

附件: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相关材料

 附件:2023年教师长聘岗位评估工作相关材料.7z

医学院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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