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医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5日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全省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31日以后出生),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见附件1),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三、推荐方式

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研究推荐。学校可推荐3人。

2)专家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不限推荐名额。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说明)。其中,经3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认定条件)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随材料同步提交。

2.请于41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办邮箱:(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电子版);(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3)《考察表》(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及电子版);(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高层次人才推荐表》(电子件);(5)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 PDF文档<需编写目录>

3.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选拔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创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联系人:毛雅婷;邮箱:yxyrs@xmu.edu.cn

附件:  

附件1 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docx 

附件2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3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4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高层次人才推荐表.docx 

附件5 考察表.xlsx 

附件6 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2021修订).docx


医学院人事办

202232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