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全省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见附件1),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三、推荐方式
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研究推荐。学校可推荐3人。
(2)专家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不限推荐名额。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说明)。其中,经3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认定条件)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随材料同步提交。
2.请于4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办邮箱:(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电子版);(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3)《考察表》(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及电子版);(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高层次人才推荐表》(电子件);(5)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 PDF文档<需编写目录>)。
3.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选拔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创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联系人:毛雅婷;邮箱:yxyrs@xmu.edu.cn
附件:
附件1 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docx
附件2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3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4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高层次人才推荐表.docx
附件5 考察表.xlsx
附件6 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2021修订).docx
医学院人事办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