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2023年第一批次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需要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根据本通知,登录人事系统进行教学科研及其他业绩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提交聘期考核申请。学校通知链接如下:
http://moa.xmu.edu.cn/sys/news/sys_news_main/sysNewsMain.do?method=view&fdId=18961b9d29153013c7089964a93b99c5&s_css=default
一、考核对象
1.至2023年7月31日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的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2.2011年、2013年、2018年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教师
3.2020年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4.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同意延期考核且延期期限已到的教师。
5.尚在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机构访学、研修的人员,须参加本次考核。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且未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的人员,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并报单位聘任委员会和学校批准。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评;
2.聘期履职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
3.新一聘期业绩对标(新一聘期岗位档次);
4.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纳入聘期考核“底线”要求,严格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对未经批准无故不承担本科课程或学时不达标的教授、副教授,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聘期内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教授、副教授,在有关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补齐之前,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新一聘期校内岗位工资按原聘期岗位档次下调一档发放;新一聘期已根据聘期考核有关规定下调岗位档次的,按下调后的岗位档次执行。
特别提醒★:如涉及教学信息,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与实际课时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填写时注意核对,如果不一致,可自行填写,不使用系统中的数据。聘期考核申请提交后,学院将对本科教学工作量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复核,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准确填写。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7月26日前:成果采集。
登录校人事系统(http://hr.xmu.edu.cn/webhr)进行成果采集(成果采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对个人聘期内业绩成果进行更新。
8月2日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秘书集中审核业绩成果更新信息。
8月8日前:个人自评。登录人事系统,提交聘期考核申请(系统操作说明请见附件3)。
各单位及相关党支部需要对所辖范围内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查,填写《医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考察汇总表》(附件5),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支部书记均需签名。该表格请于2023年8月2日前提交至医学院人事办(爱礼楼204)。
四、有关说明
1.聘期内因疫情原因对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员,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延期考核期限原则上为半年,相关人员应在下一批次聘期考核工作开展时参加考核。
2.考核工作开展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正式退休及聘期到期时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人员,可不参加本年度聘期考核,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附件: 2023年聘期考核相关附件材料.7z
医学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