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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7日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2号)精神和《福建省科协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组〔202225号)要求,现就开展福建省第三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个人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止至202211日);

3.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闽单位、部属院校)工作满1年(截止至20221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4.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二)单位条件。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比较健全,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为遴选对象配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研团队;

2.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遴选对象所在学科基础较好、科研成果较为突出、在国内有较重要的地位;

3.具备支持遴选对象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

4.为遴选对象制定个性化和制度化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政策支持,能够提供适当配套经费。

二、推荐指标

全省将遴选若干名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育。我校可推荐2人申报。学院可推荐1人。

三、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学校推荐的方式。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切实把最优秀、最具有竞争力的人选推荐出来。

(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人选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请于5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办邮箱:

1.《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扫描件。如为院士推荐的,须同时报送《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附件2)。

2.《第三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及扫描件。

3.《第三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及扫描件。

4.《培养方案》(附件5)电子版及扫描件。

5.《考察表》(附件6)扫描件。

6.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1)证明材料目录;

2)《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创新水平的材料;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对于台湾候选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二)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毛雅婷;邮箱:yxyrs@xmu.edu.cn

 

附件1: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docx 

附件2: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docx 

附件3:第三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4:第三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xlsx  

附件5:培养方案.docx 

附件6:考察表.xlsx

 

 

 

医学院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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