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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的通知》,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一次集中审核)、6月27日(第二次集中审核)。


二、申报类别

(一)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

1.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A 、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4年版)》(附件1)。

具体要求及材料准备可详见《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的相关说明(含书签)》(附件2)。

(2)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http://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qtxx/rcfw/202402/t20240228_2825659.htm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附件3)

(2)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附件4)

(3)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5)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扫描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聘用合同

(7-1)首次在厦缴纳社保证明(当年度)

(7-2)近一年(近十二个月)在厦缴纳社保记录

(8-1)首次在厦个税缴交证明(当年度)

(8-2)近一年(近十二个月)在厦缴纳个税记录

(9)近一年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可显示收入情况)

(10)人才类型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11-1)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表(附件6,申请“人才住房”者提供)

(11-2)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申明(附件7,申请“人才住房”者提供)

(二)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

1.申请对象(本年度有意申请“人才住房”者<预计2025年可选房>)

2019年(含)以来成功认定且未享受“人才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家庭名下在厦无房)。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表(附件6)

(2)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申明(附件7)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属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2019年后认定且购买人才房后出现晋级其他情况无法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2.《学院考察意见》需提交支部书记签名的电子版或纸质版。

3.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18日前或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xyrs@xmu.edu.cn,纸质版材料(《确认申报表》、《查询授权委托书》)提交至医学院人事办公室(爱礼楼204)。

以上材料提交学校人才办初审后统一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附件:

附件1.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4年版).docx

附件2.【重要】关于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的相关说明(含书签)20240229.pdf

附件3.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医学院【电子版】.xlsx 

附件4.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单面打印不装订)】.docx

附件5.查询授权委托书【纸质版】.docx  

附件6.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单面打印不装订)】.docx 

附件7.未婚声明.docx 

附件8.【政审】医学院考察意见(市ABC申报).docx


医学院人事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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