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依据
考核范围为所有在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含院聘),课题组自聘人员由各课题组自行考核,不列入考核基数。学院专技人员考核根据工作岗位分:实验教学、科研助理、仪器共享平台、行政岗四类专技人员。实验教学专技人员、科研助理专技人员的考核采用试行方案,即以《医学院专任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厦大人[2019]214号)为主,结合各系部中心制定的本单位补充条款进行考核。仪器共享平台专技人员按照学部仪器平台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行政岗专技人员按照行政人员考核办法进行。
二、考核安排
1. 工作量、工作业绩、安全责任等情况由所在单位完成
实验教学专技人员由所在系部负责;科研助理专技人员由科研服务中心负责;仪器平台专技人员由实验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岗专技人员由院办公室负责。
2.考勤由人事办根据打卡记录整理完成,满意度测评部分由人事办组织相关人员完成。
3.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进行考察部分由被考核人所在党支部完成。
以上各部分考核完成后请各相应负责人或秘书于7月2日前将相应的汇总表(excel版及签字拍照版)通过钉钉提交人事办。
三、结果评定
人事办汇总年度考核数据后反馈给各系部中心负责人,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比例名额推荐本部门优秀人选,交由学院聘委会审定。
附件1医学院专任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厦大人〔2019〕214号).pdf
附件2实验教学专技人员工作量统计.xls
附件3科研辅助专技人员工作量统计.xls
附件4:20-21专技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汇总表.xlsx
医学院人事办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