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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2021年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2日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人事处发布的《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2),现将我院2021年职务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     我院2021年招聘岗位如下

      教师招聘计划请见链接:

               https://rsc.xmu.edu.cn/2020/0225/c8655a427748/page.htm

      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招聘计划请见链接:

               https://rsc.xmu.edu.cn/2020/0225/c8655a427762/page.htm

        2. 院内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623日至74  完成教学、科研成果采集;

2719日前  登录招聘系统进行职务申报;

374日至712 为学院各部门秘书审核成果时间。

如果623日至731日之间预计有新成果发表的老师请提前告知,并在731日前补录成果。

学院将于730日左右进行代表作送审。

3. 提交材料

应聘教授职称的申请者需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版的代表性成果3项(聘任系统中也需注明),一式五份,用牛皮纸信封或档案袋装好,720日前提交人事办。应聘副教授或副高职称的申请者请在聘任系统中挑选2项代表性成果作为送审材料(无需提交书面版)。

所有职务申请者都需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和党支部共同出具的同意申报的考察意见(附件34),具体考察流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单位党委书记签名处留空)。

需代表作送审的教师还需缴交评审费2500/人,工程、实验等系列人员需提交评审费1500/人。

 

特别提醒

1.2019年开始,学校开展有限次职务申请,申请副教授职务、教授职务的人选拥有三次申请机会。申请次数的计算以申请材料提交校外同行专家评审为准。本年度提交申请未获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通过的,原则上应间隔一年以后方可再次申请,即不可于次年连续申请。

2. 上一年度申请过职务高聘未获通过的老师,本年度如没有新的科研业绩,不能进行申报。 

3.为了节约审核时间,请各位老师在提交教学课程信息时,尽量整合在一起,不要逐条提交;教学科研成果采集请按附件56的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考察意见表-教师.xlsx

附件4:考察意见表-专技.xlsx

附件5:教学科研成果录入要求.docx

附件6:教学科研成果采集操作说明.pdf




     医学院人事办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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