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及学校通知,为做好我院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按照《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条款执行。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行业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生产建设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资格条件。申报人要求在厦持续工作四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备《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市“双百计划”入选者及“海纳百川”各行业领军人才(含本土领军人才)不再参评拔尖人才。鼓励近四年内持续作出重大贡献或成绩的往届拔尖人才参评。
二、可申报名额
按照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名额分配方案,我校推荐名额为7名。
三、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1.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请各申请人将相关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前发送到yxyrs@xmu.edu.cn。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附件2),Word版;
2)《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Excel版;
3)《考察意见表》(附件4),请个人经各支部书记填写考察意见并签名后提交电子扫描版;
3.学院根据《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严格审核、筛选,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报送学校,由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通知拟推荐人登录市委组织部网络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供主要业绩证明、考核意见表等材料。
联系人:毛雅婷
联系电话:2184469;邮箱:yxyrs@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3. 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医学院.xlsx
附件4. 考察意见表.xlsx
医学院人事办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