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逐年增加,为切实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氛围,促进学院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医学院科技讲座包括南强学术讲座、学院层次的科技讲座和学院所属各系、部、研究中心和研究所(以下简称各部门)层次的科技讲座。
第二条南强学术讲座系学校组织的科技讲座。此讲座可由各部门推荐主讲人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学院科研办负责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具体组织实施,推荐部门应予以协助。
第三条学院层次的科技讲座是指主要介绍国内外与我院各部门有共性的医学及其主要相关学科的前沿科学研究进展和科技成果等内容。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开展科技讲座的各部门需提前一周向学院科研办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报告人的简历、讲座、题目、报告的时间、地点等),由学院科研办于2日内审批后反馈申请部门。
二、 经科研办批准的学术讲座须由申请部门具体负责讲座会场申请、宣传海报制作、报告人的接待、协助报告人办理领取讲座报酬手续及主持讲座等项工作,科研办负责协调有关工作。一般情况下,学院不提供报告人交通等其他费用。对我院聘任的非全职教授不提供讲座报酬。
第四条学院科研办负责筹办有关国家科技政策介绍、科研项目申报和科技论文撰写等专题讲座。
第五条由各部门或课题组组织的讲座安排只须报学院科研办公备案或协助发布通知,具体讲座事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订立的与本条例相关的文件同时作废。
第七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科研与学科建设办。
附件:
1.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学术讲座申请表
2.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讲座课酬审批表
医学院科技讲座管理办法.pdf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学术讲座申请.docxpc加拿大预测准确率讲座课酬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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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