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4日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的通知》,现启动2025年第一批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和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7日(第一次集中审核)、3月24(第二次集中审核)。

根据厦门市集中审核时间安排,下一批次预计5-6月份启动申报。

二、申报类别

(一)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

1.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A 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附件1)。

2)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详见

http://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qtxx/rcfw/202502/t20250227_2919109.htm

2.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及材料准备可详见《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的相关说明(含书签)》(附件2)。

1)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附件3

2)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附件4

3)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5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扫描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聘用合同

7-1)首次在厦缴纳社保证明(当年度)

7-2)近一年(近十二个月)在厦缴纳社保记录

8-1)首次在厦个税缴交证明(当年度)

8-2)近一年(近十二个月)在厦缴纳个税记录

9)近一年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可显示收入情况)

10)人才类型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11-1)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表(附件6,申请“人才住房”者提供)

11-2)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申明(附件7,申请“人才住房”者提供)

3.关于收入的补充说明

B类第4至第6条以及C类第3至第7条”申报人员:

需提供 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可显示收入情况),查询途径: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网(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https://etax.chinatax.gov.cn/ ,点击“特色应用”-(左上角地点切换至“厦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进行下载,税款所属期请选择2024.1-2024.12

年度薪酬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凭(不含政府一次性生活补贴),若清单上显示的收入不足 316428 元,您可登录厦门大学“工资查询系统”,查询并统计非扣税项“房补”和“单位公积金”(非个人扣缴部分)两个部分2024年度或近12个月的总和。

纳税清单收入与上述两项加和大于 316428 元以上且符合高层次ABC人才其他申报条件的,可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Excel)中“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的薪酬”栏中写明总收入(即 "纳税清单收入" 与“房补”、“单位公积金”之和)并勾选“需开具收入证明”,我们将提交相关部门核实您的年度薪酬,另外开具收入证明。

(二)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

1.申请对象(本年度有意申请人才住房<预计2026可选房>

2020年(含)以来成功认定且未享受人才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家庭名下在厦无房)。

2.申报条件

1)申请时在职在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2)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
3)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3.申请材料

1)《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附件3)。

2)《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申报表》,申请“人才住房”或“购房补贴(2019年后认定且购买人才房后出现晋级者可申请)”者提供,附件6,提交word版及本人签字纸质版<单面打印,无需装订&盖章>

3)结婚证/离婚证(电子版扫描件,小于2M)或未婚申明(扫描件),申请“人才住房”或“购房补贴(2019年后认定且购买人才房后出现晋级者可申请)”者提供,《未婚声明模板》详见 附件7,需提交个人签字扫描件。

三、其他说明

1.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要重新认定。

2.厦门市优培生可申报C类人才。

3.《学院考察意见》(附件8)需提交支部书记签名的电子版或纸质版。

4.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316日前或3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xyrs@xmu.edu.cn,纸质版材料(《确认申报表》、《查询授权委托书》)提交至医学院人事办公室(爱礼楼北楼211室)。

以上材料提交学校人才办初审后统一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附件: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报附件(2025年).7z



医学院人事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Top